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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投资项目审批 首问负责到底

发布时间:2017-06-12 浏览次数:104
  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获悉:《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日前正式印发。《实施意见》明确规定,省内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或行政审批单位要探索推行投资项目审批首问负责制,实行“一站式”受理、“全流程”服务,一家负责到底。依托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一口受理、网上办理、规范透明、限时办结。
  辽宁省发改委副主任房勇介绍,《实施意见》共6个部分,20条。包括改善企业投资管理,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创新融资机制,畅通投资项目融资渠道;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升综合服务管理水平;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等内容。《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落实企业自主决策主体地位,坚持企业投资核准范围最小化的原则,最大限度缩减核准事项”。
  《实施意见》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动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项目审批工作规则、办事指南、受理情况、办理过程、审批结果,发布政策信息、投资信息、中介服务信息等,为企业投资决策提供参考和帮助。同时,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功能,建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制度,如同投资项目的“身份证”一样,统一汇集审批、建设、监管等项目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实施意见》提出在鞍山市、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普新区、沈抚新区、辽东湾新区、沈阳市铁西区、辽宁东戴河新区实行多评合一、统一评审的新模式,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取消投资项目报建阶段技术审查类的相关审批手续,探索实行先建后验的管理模式。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政府投资范围,政府资金只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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