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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做好高考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 严格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考生安全

  今年高考,我省在做好考试组织各项工作的同时,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背景下广大高考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打造健康高考、平安高考、平稳高考、温馨高考、诚信高考。

  全省各地区依法、科学、精准、因地制宜制定组织考试防疫实施方案、应急预案、考生健康状况监测方案等,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高考期间,全部涉考人员和考生实行清单式管理;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设置考点考场,按规定设置一定数量隔离备用考场;每个考点增设一名专职负责防疫工作的副主考和一定数量的专职卫生防疫人员、医疗救护人员。各考点学校设置多条测温通道、体温异常者复检区域、隔离通道;配备数量充足的防疫消杀物资和个人防护用品。因疫情防控需要,已对所有考生提出考前14天体温监测要求,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安排。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考生在考试期间进入考点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如复测体温正常,可正常参加考试。

  高考前,教育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防疫卫生知识和自我防护宣传,及时发布《辽宁省高考考生疫情防控十项提醒》。各市考点均安排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行入场体温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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