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通知公告

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刘宁主持并讲话

    10月10日,市发改委组织召开我市理顺城市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及建立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消费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经营者代表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及利益相关方参加了听证会,并提出各自意见和建议。

  我市现行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2.90元/立方米,是执行《关于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批复》,于2010年9月1日实施的。

  此次调价依据《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规定,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市发改委根据国家发改委和我省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等相关文件规定,经过前期对盘锦国华燃气有限公司的成本监审和测算,综合考虑全市经济发展水平、企业供气成本上涨和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拟将价格由现行2.90元/立方米调整为3.10元/立方米。

  在此基础上,市发改委根据近几年我市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用气量随之增加的实际,为了让广大居民享受到改革的红利,经与盘锦国华燃气有限公司协商,拟定提高天然气阶梯气量标准,将第一档用气量提高至22立方米/月,第二档用气量提高至32立方米/月,第三档用气量提高至33立方米/月以上。这样,第一档用气量覆盖率达到85%居民用户,第二档用气量覆盖率达到97%居民用户。同时,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制定,即为3.41元/立方米。此外,为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及时疏导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影响,参考省内其他市做法,提出建立我市天然气销售价格与门站等上游气源价格联动机制。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盘锦市油气输送管道保护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下一篇: 省药监局督导调研我市化妆品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