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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辽西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

发布时间:2020-12-21 浏览次数:485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复函支持辽西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复函强调,示范区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把握东北全面振兴战略机遇,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合理确定产业承接方向,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深化开放合作,着力提升产业承接能力,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有力有序有效承接京津冀等国内外产业转移,将示范区建设成为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高地,打造区域经济新增长点,推动东北全面振兴。 

  复函要求,示范区由辽宁省负责建设和管理。要切实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推进机构、落实工作责任,严格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扎实推进各项建设任务。实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要按规定程序另行报批。辽宁省发展改革委要尽快核定并印发《辽西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总体方案》,抓紧制定示范区发展规划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统筹指导、协调督促,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推动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积极承接产业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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