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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获批筹建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发布时间:2021-09-23 浏览次数:227

本报讯 9月7日,记者从盘锦市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盘锦市筹建盘锦大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从9月起,盘锦市将开展为期3年的筹建工作,通过打造地理标志保护升级版,进一步提升盘锦大米的品牌价值。

按照示范区建设管理要求,盘锦市正构建协调联动的盘锦大米地理标志监管格局。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制定盘锦大米的地方标准,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地方标准首次明确了盐粳和锦稻系列等优良粳稻品种,调整优化了影响口感和质量的关键指标,同时,参照欧盟标准增加了真菌毒素限量、重金属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值等食品安全指标。

盘锦市着手出台《盘锦大米地理标志保护管理办法》,严格区别“盘锦大米”与“盘锦产的大米”,通过“全链条+智慧监管”,建立原粮溯源体系和盘锦大米质量追溯体系。一方面把住“入口”,对生产加工企业加强进销存全过程管理;另一方面把住“出口”,运用标识解析节点及“5G+”物联网技术为盘锦大米监管赋能。

按照“标志—产品—品牌—产业”的发展路径,盘锦市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重点项目,力争与保护示范区建设同步实施,两个国家级平台项目协同发力。孙百红 本报记者 刘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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