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盘锦市发展改革委第一批粮食加工社会责任储备企业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08 浏览次数:20

    根据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盘锦市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盘锦市分行《关于建立全市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的通知》(盘发改发〔2021〕194号),经各县区审查推荐,并经我委审核,现将已通过审核的粮食加工社会责任储备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11月8日起至11月12日止。名单如下:

    1.盘锦柏氏米业有限公司

    2.辽宁龙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3.盘锦鼎翔米业有限公司

    4.盘锦辽河三角洲米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27-2822307

 

 

                    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8日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1007870号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282247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