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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函复辽宁共推PPP力破“投资不过山海关”

发布时间:2016-11-21 浏览次数:288
  “推动东北经济脱困向好,实现新一轮振兴,事关全国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大局,事关区域协调发展全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福祉。”李克强总理话音落下不足半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即联合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函复辽宁发展改革委,将共同帮助辽宁省开展PPP创新工作,提振社会资本参与东北地区项目投资与建设的信心。
  这份回函一出,便引发社会各界特别是PPP业界的强烈反响。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三部门不仅为促进东北地区投资发展和PPP落地提供了融资和融智支持,同时在PPP项目的运作机制方面也是独具匠心。通过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金融机构建立的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将更加有效的帮助和引导金融资金、社会资本进入政府投资领域。通过和全国工商联的合作机制,包括对外推介PPP项目和合作机制,可以更大范围影响和鼓励民营资本投资东北地区PPP项目。
  创新举措提振社会资本信心
  “三部门共同帮助辽宁省开展PPP创新工作,这是用市场化方式帮助东北地区补短板和稳增长的重大创新和有效尝试,充分发挥了中央部门的组织协调优势,又调动了地方政府以及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的积极性。”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研究员吴亚平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据记者了解,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固定资产投资持续下滑的形势,辽宁省委、省政府确定了以PPP项目为抓手,扩大有效投资,提振辽宁经济的工作思路。省长陈求发亲自挂帅PPP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则设在省发展改革委。
  “三部门共同帮助开展PPP创新工作,将对我省落实国务院实现新一轮东北振兴的战略部署,鼓励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建设,推动辽宁投资企稳回升产生深远影响。同时,也有利于更好发挥金融机构对辽宁PPP项目的支持作用,提振社会资本信心,促进辽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辽宁省发展改革委投融资处处长郑广辉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王守清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这些举措说明中央和东北政府开始切实采取具体措施促进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将促进地方政府改变观念、重视投资环境完善等,对东北振兴有好处,特别是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投资。
  在从事PPP项目咨询的中国现代集团公司总裁丁伯康看来,此次三部门函复辽宁共推PPP创新工作至少有四个方面重要意义:首先,政策导向将提振社会投资的信心。其次,智力支持将提高投资效率。第三,资金保障将极大降低融资风险。第四,机制创新将有利项目投资的实现。
  “回函不仅表现了三部门的决心之大、速度之快和行动之实,对促进东北地方政府运行机制的改革和管理理念的转变,对建立一个开放、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也一定会带来深远影响。”丁伯康说。
  吴亚平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金融机构从PPP项目实操、PPP培训和资源对接等多方面系统性地支持辽宁省开展PPP创新工作,不仅有助于规范、有序和高效促进辽宁省的PPP模式推广运用,也必将为其他省份的PPP工作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
  推广PPP既要积极也要稳妥
  东北地区发展一直是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近年来,受内外部多重因素的影响,东北地区经济和投资增长乏力,增速排名全国倒数,财政收入增长近乎停滞甚至大幅下降,还普遍面临政府债务规模大、债务率高的困境。这不仅制约了政府融资的可获得性并抬高了融资的成本,从而进一步制约了固定资产投资持续稳定增长。
  “从国际国内经验看,经济下行时期,适度扩大有效投资需求无疑是逆周期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也是为下一步发展夯实基础。”吴亚平指出,然而,近两三年来,东北地区发展似乎陷入了“融资难—投资增长乏力—拖累经济增长—财政收入降低—融资更难—投资增长更难”的恶性循环。面对东北等地区经济发展和投融资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东北地区要确立适度而可行的宏观调控目标,要认真贯彻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和部署,既着力于解决当前经济发展和投融资面临的实际困难,又着眼于经济和投资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把地方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放在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协调发展、共享发展和开放发展上来,放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激发市场主体特别是民间资本的动力、活力上来。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三部门联合出台的政策,积极按照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原则,调动社会资本尤其是民间投资的积极性,规范推广运用PPP模式,将拓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投融资来源渠道,降低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对政府信用的高度依赖。
  “东北地区要积极稳妥推广PPP模式。要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力,综合运用政府可以掌控和调配的‘五资’(即公共资源、国有资产、国有资本、价格税收土地等政策以及必要的政府付费或补贴资金),发挥社会资本的人才、技术、管理和资金等综合优势,扩大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高公共服务效率。为有效降低政府债务负担,PPP模式要重点用于具备使用者收费机制、价格形成和调整机制较为健全以及服务产出数量和质量较为明确的经营性或准经营性领域,慎重用于没有经营性收入、完全靠政府付费的纯公益性领域。”吴亚平表示。
  北京光环时代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崔春平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民间投融资繁荣属于市场现象,要想治标治本,真正调动民间资本的积极性,还是要充分从发挥市场能动性,以市场机制提振社会资本参与东北地区项目投资与建设的信心,促进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多措并举鼓励民资参与PPP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推进PPP工作,这不仅是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的重要举措,也是政府管理体制和机制的一次重大的改革。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一段时间以来PPP在我国呈现出突飞猛进的发展势头,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同时,PPP模式在推广过程中也面临一系列挑战,这当中就包括民营企业参与度的问题。业界普遍认为,民营企业是否有意愿参与PPP投资项目,并且真正能够深度地参与进来,是PPP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国务院相关部委相继出台了有关允许鼓励和规范社会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政策。国家层面重要政策有2014年底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今年7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等;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的实施意见》、《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
  作为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推进牵头负责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一直在采取实际行动鼓励民营资本参与PPP。就在上个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还联合全国工商联经济部共同在京召开推介会,向民营企业推介了668个、总投资约1.14万亿元的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而去年这个时候,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全国工商联也曾召开PPP项目推介电视电话会议。七省发展改革委共推介了287个项目、总投资约9400亿元的PPP项目。
  “推动PPP模式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需要做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不会一蹴而就。从民营企业角度说,参与PPP项目要坚持‘四心’原则,即坚定信心、充满诚心、保持专心、要有恒心;从政府角度说,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切实鼓励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也要做到‘四心’,即满怀真心、坚持公心、凝聚齐心、不忘初心。”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副司长韩志峰表示,政府部门要真心实意欢迎民营企业,坚决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项目建设、管理、运营等方面的优势,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破除制约民营企业投资的体制机制障碍,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只要充满信心,共同努力,民营企业参与PPP就一定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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