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燃气壁挂炉取暖燃气价格的建议》(92号)答复
尊敬的吴怀忠代表:
您的建议我委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意见》中,092号吴怀忠代表《关于燃气壁挂炉取暖燃气价格的建议》“提议政府能否在燃气的价格上为百姓加大补贴力度”。
1、关于价格问题:应执行《关于制定小锅炉、壁挂炉居民生活取暖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盘价发﹝2016﹞65号)文件规定:居民生活取暖壁挂炉天然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90元。
2、关于价格补贴问题:市物价局无权制定价格补贴政策。目前为止没有收到市委、市政府补贴政策方面等有关文件。据城乡一体化办公室崔兰芳副主任介绍,农村村民壁挂炉取暖每立方米只交1.90元,剩余的1元由市、县两级财政补贴承担。
因此,吴怀忠代表的提议物价部门会同城乡一体化办公室继续向新一届市委、市政府建议、反馈百姓的心声、诉求。
此回复
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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