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辽宁将进一步放宽外资市场准入

发布时间:2018-05-21 浏览次数:227
  辽宁将进一步放宽外资市场准入,并完善优惠政策措施,招商、招才,以全面开放引领全面振兴。
  5月初,辽宁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构建开放新格局 以全面开放引领全面振兴的意见》。
  辽宁将进一步放宽外资市场准入。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放开一般制造业,扩大电信、医疗、教育、养老、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开放。鼓励外资参与辽宁省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步伐。鼓励外资参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投资、运营和管理。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鼓励类投资项目,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实行递延纳税政策,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辽宁省商务厅厅长宋彦麟表示,辽宁转身向海,将以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沈阳东北亚创新中心建设为龙头,以建设高水平自贸试验区和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为重点,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
  “辽宁自贸试验区是开放的测试区。”辽宁省自贸办副主任、营口片区管委会主任陈柯先说,辽宁自贸试验区营口片区挂牌一年来,营口对外开放的定位提升、地位凸显。营口片区与营口港联动发展,通过“港区一体化”,2017年营口港货物吞吐量完成3.62亿吨,开通中欧班列12条,成为全国沿海开通中欧班列最密集的港口。
  辽宁加大财政资金对优质外资项目的支持力度。对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超过5000万美元的新项目和超过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省财政按其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不低于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075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282247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