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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19年全市地方立法工作会议

    2月28日,2019年全市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淑云主持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徐同连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洪峰对我市2018年地方立法工作进行总结,对2019年地方立法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会议宣布了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拟安排《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作为立法制定项目,《盘锦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盘锦城市(镇)绿化管理条例》《盘锦市地热水资源保护条例》《盘锦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为立法论证项目,并就地方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及任务分解进行说明。会上,市创城办、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业务科室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全面完成今年的立法任务。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做到科学准确把握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内涵,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学习借鉴好先进经验,不断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认真开展法规案审查,确保高质量完成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制定工作。

  会议要求,要积极探索创新,深刻认识到立法论证的重要性,严格论证的形式标准,加强指导与督查,全面提升论证项目的质量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完善审查程序,明确审查标准,健全更加规范的反馈机制,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全面完成今年立法计划确定的工作任务,为建设美丽新盘锦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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