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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发布时间:2019-04-03 浏览次数:295

    2017年12月19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作动员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张

 

勇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北省副省长童道驰、上海市副市长周波、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主任刘燕华在会上发言,会议由气候司司长李高主持。工业

 

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能源局等有关部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以及有关企业代表共800余人在北京主会

 

场参加了会议。

  辽宁分会场设在省发改委204房间,在分会场出席会议的有省工信委、省农委、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质量技术监督

 

局、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统计局等省直部门的主管领导,除大连市外的13个市发改委环资气候处(科)长及沈阳红阳瑞能碳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

 

质量认证中心、辽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等部分重点碳排放企业和第三方核查机构的代表。

  张勇副主任在会上重点强调: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方案》要求全国碳市场

 

建设三个方面的主要制度:一是碳排放监测、报告、核查制度,二是重点排放单位的配额管理制度,三是市场交易的相关制度。同时要进行四个支撑系统的

 

建设,一是碳排放的数据报送系统,二是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三是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四是碳排放权结算系统。《方案》明确提出坚持将碳市场作为控

 

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工作定位,切实防范金融等方面的风险,明确了以发电行业作为突破口,率先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的体系。全国碳市场注册系统设

 

在湖北省,碳市场交易系统设在上海市。

  国家发改委要求:各省(区市)要在2018年5月底前完成2016、2017两年重点企业碳排放量的核查工作。下一步,对《方案》部署的具体工作要进一步细

 

化,确保完成既定目标,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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