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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全力支持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保障妇女儿童设施建设

发布时间:2019-12-16 浏览次数:279


  省发展改革委注重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推进《辽宁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实施,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加强对贫困、留守、流动妇女帮扶和未成年人保护,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依法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持续加强资金投入,改善妇女儿童成长环境,推进实施留守儿童活动设施建设,将留守妇女儿童活动场所建设作为重点工程,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十二五”以来,省发展改革委加强与省妇联的密切配合,通过投资政策支持,规范项目管理,在省本级有限的建设资金中,已累计安排5300余万元,支持了全省14个市的632个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妇女儿童之家等妇儿设施建设,为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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