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盘锦市固废综合处理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规模调整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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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盘锦市固废综合处理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后彻底解决我市生活垃圾处理压力,避免出现垃圾处理能力缺口,经双台子区发改局、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我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拟对《盘锦市发改委关于盘锦市固废综合处理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盘发改发[2018]396号)内容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原核准建设内容:设计处理能力为1300吨/日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即建设两条650吨/日的焚烧线,一条250吨/日的污泥干化生产线,配置一台18MW汽轮发电机组。
拟调整建设规模内容:设计处理能力为15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即建设两条750吨/日焚烧线,一条250吨/日的污泥干化生产线,配置两台15MW汽轮发电机组。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0年6月8日—12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市发改委反映,并具体列举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对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传真:0427-2824336
邮箱:jccy2009@126.com ;通讯地址:盘锦市大洼县荣滨街道盘锦行政中心综合楼A座
信息来源: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