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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持续发力严打毒品犯罪 依法严惩源头性毒品犯罪

   6月23日,从省法院召开的全省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持续发力,依法从严打击毒品犯罪。2019年,全省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呈现案件数量小幅反弹、重刑适用率持续走高、利用网络交易和快递夹藏毒品常态化、毒品犯罪主要类型和分布地区较为平稳等特点。

  据介绍,全省法院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高压打击态势,依法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以及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2017年至2019年,一审毒品犯罪生效判决中,重刑率分别为31.12%、34.56%、23.99%。

  大量毒贩不再随身携带毒品,而是利用网络购买、销售,或者利用虚假的身份信息邮寄毒品,还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匿名转账支付毒资。大宗毒品犯罪仍以物流寄递、汽车运输为主要运输方式。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转账、现金均为常见支付手段。

  从毒品犯罪类型看,毒品犯罪案件量自2015年以来前三位一直是贩卖运输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2019年至今年5月,全省一审生效毒品犯罪案件共计2129件,判处罪犯2773人。

  省法院表示,将继续对毒品犯罪保持“零容忍”和高压震慑态势,对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将更加注重对零包贩毒尤其是多次贩毒人员的惩处力度,加大对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毒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刑罚适用与执行,严格规范和限制毒品犯罪的缓免刑适用,对毒枭、职业毒犯、再犯、累犯,从严掌握减刑、假释条件,严格控制减刑幅度。


信息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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