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批复盘锦职业 技术学院部分学费标准
近日,市发改委根据《辽宁省定价目录》(辽价发[2018]38号)规定,对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核定部分学费标准的申请予以批复,同意该学院精细化工技术等4个高职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具体为:精细化工技术5000元/年,电气自动化技术5000元/年,学前教育(师范类)4000元/年,小学教育(师范类)4000元/年;同意该学院新增三年制高职一般专业即石油工程技术专业及化工安全技术专业执行每生每年5000元收费标准。
此次批复,有助于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完善办学宗旨和业务范围,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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