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通知公告

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反馈巡察情况

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0月8日至11月20日,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开展巡察工作。12月22日,巡察组召开反馈会议,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有关同志等参加会议。

反馈指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保障区域性粮食安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安排不到位,做好粮油保供常态化工作有差距,防范粮食安全风险责任压得不实;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政治担当不够强,履行涉粮管理监督职能有缺失;防范粮食购销领域廉政风险用力不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廉洁风险。

反馈要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要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和督查督办,切实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确保做到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以巡察整改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刘志成同志代表委党组作表态发言。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对于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照单全收,全面整改。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立即成立涉粮问题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涉粮问题整改台账,压实责任逐项销号。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把整改落实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粮食工作长效机制,力求取得持久性成效。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关于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下一篇: 2022年4月28日0时至24时辽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