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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2 浏览次数: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

2024年,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围绕我委重点工作深化信息公开,持续做好项目建设、规划发展、经济运行、社会服务、党建工作等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加强各项业务工作的信息公开工作,累计发布政府信息421条。其中,项目建设累计发布动态信息和相关政策举措156条,经济运行累计发布动态信息和相关政策举措117条。社会服务累计发布动态信息和相关政策举措113条。

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需公开信息在公开前要经过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把握不准的信息报保密部门审查。

完善实施政府信息传报制度。实行全委政府信息传报工作分工责任制,严格落实年度考核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继续组织干部职工加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盘锦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学习力度,研究吃透政府信息公开原则、范围和内容,不断增强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政务公开办的工作指导下,扎实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加强对全市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办理情况测评。2024年共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10件,答复率100%。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2024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要求公开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认真做好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公众号的日常运维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协调业务室承办具体业务信息衔接上报、网站更新维护、网络舆情监控等具体工作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切实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规定。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坚持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监督考核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较上年虽然取得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改进情况:

一是文件解读工作不细致加强了对本级文件的解读深入剖析,并做到及时公开。二是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认识不够。多种形式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学习,增强了政务公开的服务意识。

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网站和新媒体互动性不强日常工作中网站和公众号信息发布同步互动不待加强

(二)政务公开学习和培训。还需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2 浏览次数: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

2024年,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围绕我委重点工作深化信息公开,持续做好项目建设、规划发展、经济运行、社会服务、党建工作等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加强各项业务工作的信息公开工作,累计发布政府信息421条。其中,项目建设累计发布动态信息和相关政策举措156条,经济运行累计发布动态信息和相关政策举措117条。社会服务累计发布动态信息和相关政策举措113条。

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需公开信息在公开前要经过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把握不准的信息报保密部门审查。

完善实施政府信息传报制度。实行全委政府信息传报工作分工责任制,严格落实年度考核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继续组织干部职工加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盘锦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学习力度,研究吃透政府信息公开原则、范围和内容,不断增强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政务公开办的工作指导下,扎实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加强对全市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办理情况测评。2024年共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10件,答复率100%。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2024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要求公开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认真做好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公众号的日常运维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协调业务室承办具体业务信息衔接上报、网站更新维护、网络舆情监控等具体工作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切实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规定。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坚持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监督考核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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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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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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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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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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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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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1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较上年虽然取得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改进情况:

一是文件解读工作不细致加强了对本级文件的解读深入剖析,并做到及时公开。二是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认识不够。多种形式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学习,增强了政务公开的服务意识。

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网站和新媒体互动性不强日常工作中网站和公众号信息发布同步互动不待加强

(二)政务公开学习和培训。还需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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