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洼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8条城区公交线路票价调整方案
发布日期: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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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公交票价价格形成机制,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快捷出行需求,促进公共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制定盘锦市大洼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8条城区公交线路票价调整方案如下:
一、调整背景
2022年以来,市客运公交集团陆续在全市范围内购置更新了500余台新能源车辆,极大改善了公交出行环境。目前,我委拟对大洼区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8条城区公交线路票价进行调整。
二、调整依据和原则
(一)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7号);
3.《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8号);
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调整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统筹兼顾”的基本原则,充分考虑城市居民基本收入水平和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科学制定价格,激发公交企业经营活力和动力,满足广大群众的公共交通出行需求。
三、成本监审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8号)和《辽宁省城市公共汽车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辽价发〔2016〕112号)等相关规定,经辽宁兴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盘锦市大洼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大洼1环路、大洼2路、大洼3路、大洼4路、大洼5路、T线路(包括T1线路、T2线路、T3线路)营运定价成本进行审核,具体结论为:
核定大洼1环路、大洼2路、大洼3路、大洼4路、大洼5路,年均公共汽车营运成本2.22元/人·次;T线路(包括T1线路、T2线路、T3线路),年均公共汽车营运成本2.28元/人·次。
四、具体调整情况
此次调整涉及8条公交线路,其中现行收费方式为一票制的线路共5条,现行收费方式为阶梯票价的线路共3条,调整标准为:
1.一票制线路:现行票价为1元/人·次的大洼1环路、大洼2路、大洼3路、大洼4路、大洼5路,调整为2元/人·次。
2.阶梯票价线路:T线路(T1线路、T2线路、T3线路)由每10公里增加票价1元/人·次,调整为每15公里增加票价2元/人·次。即:起步里程15公里(含15公里)以下的票价为2元/人·次,15-30公里(含30公里)的票价为4元/人·次,30-45公里(含45公里)的票价为6元/人·次,45公里以上的票价为8元/人·次。
3.公交票价优惠政策保持不变
五、票价调整后的配套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
加强城市公交票价调整政策的宣传力度,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共同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城市公交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持续推动公共交通事业发展
以调整公交票价为契机,持续抓好发展公共交通的各项工作,公交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满足广大市民的公共交通出行需求。
(三)扎实做好票价公示
公交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对于调整票价的公交线路,要在公交站牌公示线路票价,同时,在车厢内外醒目位置张贴价目表,自觉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