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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8条城区公交线路票价调整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12 浏览次数:0

本次评估严格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人民共和国国务院713号令)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将盘锦市大洼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8条城区公交线路票价调整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方案概况

(一)调整范围

大洼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8条城区公交线路:大洼1环路、大洼2路、大洼3路、大洼4路、大洼5路、T线路(T1线路、T2线路、T3线路)。

(二)价格调整具体情况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8号令)和《辽宁省城市公共汽车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辽价发〔2016112号)等相关规定,核定大洼1环路、大洼2路、大洼3路、大洼4路、大洼5路,年均公共汽车营运成本2.22/人·次,T线路(T1线路、T2线路、T3线路)年均公共汽车营运成本2.28/人·次。

调整标准为:

1.一票制线路:现行票价为1/人·次的大洼1环路、大洼2路、大洼3路、大洼4路、大洼5路,调整为2/人·次。

2.阶梯票价线路:T线路(T1线路、T2线路、T3线路)由每10公里增加票价1/人·次,调整为每15公里增加票价2/人·次。即:起步里程15公里(含15公里)以下的票价为2/人·次,15-30公里(含30公里)的票价为4/人·次,30-45公里(含45公里)的票价为6/人·次,45公里以上的票价为8/人·次。

3.公交票价优惠政策保持不变。

二、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方案的意见及建议。

、公示说明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通过电话、信函、

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辽宁中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沈阳国际软件园B201110

联系人:宗工

联系电话:024-83786688

邮箱:liaoningzhongqiao@126.com

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中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