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洼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8条城区公交线路票价调整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12
浏览次数:
本次评估严格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713号令)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将盘锦市大洼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8条城区公交线路票价调整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方案概况
(一)调整范围
大洼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8条城区公交线路:大洼1环路、大洼2路、大洼3路、大洼4路、大洼5路、T线路(T1线路、T2线路、T3线路)。
(二)价格调整具体情况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8号令)和《辽宁省城市公共汽车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辽价发〔2016〕112号)等相关规定,核定大洼1环路、大洼2路、大洼3路、大洼4路、大洼5路,年均公共汽车营运成本2.22元/人·次,T线路(T1线路、T2线路、T3线路)年均公共汽车营运成本2.28元/人·次。
调整标准为:
1.一票制线路:现行票价为1元/人·次的大洼1环路、大洼2路、大洼3路、大洼4路、大洼5路,调整为2元/人·次。
2.阶梯票价线路:T线路(T1线路、T2线路、T3线路)由每10公里增加票价1元/人·次,调整为每15公里增加票价2元/人·次。即:起步里程15公里(含15公里)以下的票价为2元/人·次,15-30公里(含30公里)的票价为4元/人·次,30-45公里(含45公里)的票价为6元/人·次,45公里以上的票价为8元/人·次。
3.公交票价优惠政策保持不变。
二、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方案的意见及建议。 三、公示说明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通过电话、信函、 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
四、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辽宁中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沈阳国际软件园B区20栋1110室 联系人:宗工
邮箱:liaoningzhongqiao@126.com 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中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