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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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单位依法行政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26-2028年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拟计划选聘1名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一)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三)协助甲方起草、修改、审查内部规章制度,并就甲方的内部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增强甲方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四)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五)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六)甲方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考核要求
每年度结束前,我单位将依据相关内控制度及法律顾问的日常表现、年度总结等对法律顾问进行年度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法律顾问续聘、解聘的依据。若经考核评价未达到我单位要求的,则我单位有权视具体情况解除合同。所有选聘申请人应知悉本要求并接受年度考核。
四、服务年限和服务费用
服务年限为3年,具体时间以最终签署的《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为准),总服务费用每年不超过3万(含税)。签订合同后,服务费用按每年进行结算。
五、参加选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且身体健康;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具有相关的的执业经历和经验,熟悉盘锦市市情,了解行政管理工作、行政法律法规等相关领域知识,有较强的问题分析处理能力;
(六)法律顾问所在律师事务所在上一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中被司法行政机关评定为“合格”;
(七)熟悉一定的涉外法律领域业务的优先考虑。
六、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参加选聘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仍以律师事务所名义报名),请于2026年8月26日17:00前将单位及律师简历投递至联系人电子邮箱。逾期送达的文件恕不接收。
七、本公告由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罗颖 0427-2831382
电子邮箱:pjfgwgyk@163.com
附件:法律顾问报名表
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0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