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网格化监管

发布时间:2018-10-11 浏览次数:318
  我市千方百计搞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相关部门联手防治大气污染,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工作。
    据了解,我市开展了大气网格化监管平台建设,将原有的大气站点数据包括国控站点3个,省控站点5个,企业污染源在线27个,辽河石化公司、盘锦港、盘锦浩业石化公司等厂界在线监测数据整合到了新平台上。另外,新建设了微观空气监测点109个,包括13个道路点,9个工业园区VOCs(挥发性有机物)点,20个工业园区化工监测点,67个市区加密点。微观监测点设备每3秒采集一次数据,每10分钟上传一次数据,建立了大范围、高密度的监控网格,以实时监测数据精准锁定污染源头,擒住污染龙头,让每一处污染无处遁形,形成科学的精细化的治理、监管模式。建立网格间的联动关系,发现污染来源及扩散趋势,准确分析污染物迁移过程。
    建立了盘锦市大气网格化服务平台,结合实时监测、数据管理、数据审核和数据统计等方面的功能,形成针对于污染的时空分析,对系统监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后给出相关应用结论及建议。通过环境监测网络的建设,充分了解全市的整体环境质量状况及污染物主要来源,做到分级负责、权责清晰、便于监管、利于处置,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另一方面,通过环境监测网络平台,发布环境质量数据,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部门的环境责任,充分调动各级政府、部门治理环境的积极性,最终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全社会参与”的环保大格局。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075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282247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