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我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疫情防控不松劲

发布时间:2020-03-13 浏览次数:239

  我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高度重视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监管工作,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疫情期间的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积极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方案》,强调要切实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与卫生、住建、公安、交通等部门形成联防联控机制。


  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按照区域编队,每日对全市定点医院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消毒、处置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市环境监察局对医疗行业进行检查,全力以赴防止疫情在我市蔓延。全市一线环境执法人员正确认识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强化医疗行业的规范化环境管理,防止二次污染。在全市调集精干力量,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全流程有效监管,合理处置。


  目前,市中心医院、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医疗废物有合规的贮存场所,正常办理转移联单,处置单位定期清运;污水处理装置正常运行,有日常运行记录、在线监控系统。盘山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废水排放管理正常运行。盘锦馥安医院污水处理装置正常运行,有日常运行记录,医疗废物由处置单位正常清运,有交接记录,全部实现达标管理。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075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282247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