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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第028号提案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1-11-27 浏览次数:425

                                              [A1]

                                        [同意公开]

 

 

 

关于市政协第028号提案的回复

 

孙刚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盘锦石化产业金融支撑的提案》已收悉,相关建议措施具体、针对性强。经与市金融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有关工作情况

1.全力对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2020年以来,市发改委围绕支撑石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基础设施、园区配套、码头航道等方面积极申报项目,对上累计争取资金支持近15亿元。同时,将5G石化运输智慧路、数字油田等数字经济项目上报省发改委,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2.强化对关键领域的金融支持。推动市政府与多家省级银行合作,盘锦市人民政府分别与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与农业发展银行辽宁省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市政府与四家省级银行机构在信贷政策、信贷规模、小微贷款、服务效率、综合服务水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及支持乡村振兴等领域达成合作意向,携手共进、密切合作,为盘锦市推动建设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提供优质金融支持。2021年上半年,全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392.59亿元,同比增长11.95%,比年初新增112.23亿元,贷款同比增速全省第3。

3.推动盘锦银行改革工作有序进行。为满足中小石化企业及配套产业的资金需求,根据盘锦地方产业经济特点,制定支持重点产业工作目标,优先支持石油炼化、石油深加工、石油精细化工等盘锦地方经济主导产业,积极寻求与华锦石油化工、辽河油田储气库等重大项目建设配套工程企业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立合作关系,重点切入浩业石油深加工等石化精深加工项目,同时对于石油化工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如:石化装备制造、检验检测、化工物流、交易平台等加强关注力度,择优投放,为盘锦市建立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截至7月底,支持石化企业户数为22户,授信总额10.71亿元,投放金额10.71亿元,贷款余额10.69亿元。

4.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积极协调各银行机构对重点石化企业不抽贷、不断贷,坚决贯彻并严格执行落实省委、省政府、银保监局及人民银行各项要求,确保重点企业外部金融环境稳定。截至7月底,广发银行盘锦分行对石化企业投放规模为146.05亿;阜新银行盘锦分行累计投放石化企业户数3户,金额77500万元;兴业银行盘锦分行累计已获审批项目40个,审批授信金额55.18亿元、敞口金额24.81亿元;盛京银行对石化企业授信总额61亿元,贷款余额54亿元。

二、下步工作举措

围绕更好地服务石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健全石化产业金融服务配套体系,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

一是培育发展石化保险业。鼓励和引进保险企业研发涉危化品生产运输储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险产品。支持石化生产、运输、仓储企业积极参保,在部分高危石化行业推行强制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展贷款保证保险和再保险,通过“银行+保险”模式为企业发展提供增信支持。

二是新发展融资担保和融资租赁业。做强市融资担保集团、科技融资担保公司及县区融资担保机构,推进参与石化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探索建立“政银担”风险共担的合作模式,丰富石化产业链融资渠道,支持开展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等业务,采取厂商租赁、联合租赁、转租赁、杠杆租赁等模式实现业务模式创新。

三是增强金融服务保障能力。建设线上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加强政银企沟通对接,深化与国开行等金融机构务实合作。推动市属金融机构成立化工事业部。探索建立和推广“金融顾问”制度,推动金融专家入驻县区、园区担任“金融顾问”,组织县区、园区指派熟悉产业发展的“石化专家”,与“金融顾问”进行工作对接,协助金融机构提前介入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石化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资,支持优质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等,探索“债券发行+信用保护工具”模式。

 

 

 

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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