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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21108日至1120日,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对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进行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工作。20211222日,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具体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细抓实

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推动巡察问题整改取得实效补齐粮食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确保我市各项粮食工作任务取得更好成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以来,委党组结合巡察整改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论述和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保障粮食安全的部署要求上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2022113日,委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在听取巡察情况综合报告时的讲话精神,相关党组成员针对巡察反馈指出问题逐条查找梳理、逐一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切实推动整改落地见效

二是突出整改重点全程跟踪督导。成立了以委党组书记、主任组长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充分发挥整改第一责任人牵头抓总作用带头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存在21项具体问题,进一步靠实主体责任,按照项目化方式,明确48项具体整改措施,逐一列明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委党组坚持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相结合、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相统一,以钉钉子的精神推进工作,先后召开2次党组会议5业务调度会议2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巡察整改事项具体进展情况力争整改方案全面实施、整改措施全面到位、整改效果全面达标。截至2022320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48项整改措施均已按计划取得阶段性成效

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成果。委党组坚持当下整改和建章立制相结合,把整改落实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全面加强粮食人财物等三重一大事项管理。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在立行立改集中整改的基础上,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坚持标本兼治,力争整改一个问题补齐一块短板、健全一系列制度把落实整改工作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将巡察成果有效运用到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强化自查自纠深度和广度,坚决杜绝本次巡察发现的问题在整改结束之后死灰复燃或以其他形式出现,全面营造不敢腐的震慑氛围强化不能腐的制度约束,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粮食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常态长效。

二、细化整改措施、逐条逐项落实全面聚焦涉粮专项巡察发现问题持续发力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将市委巡察组指出的3方面10项内容21个具体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为2148整改措施,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委工作要求还不够到位,防范风险的意识树得不够牢”方面

1.学习领会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部署政治站位还不高问题

一是关于学习国家粮食安全理论知识不够深入扎实问题围绕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制定细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涉粮党支部学习方案,以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组织党史学习教育培训班、读书班和开展主题党日、专题党课、研讨交流等活动,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全面提高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坚持印发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学习卡,真正做到用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涉粮理论集体学习2次,粮食系统集中组织业务学习5次,印发学习卡91800张,形成《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政策法规汇编》等文件汇编,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国家、省、市印发的系列粮食政策法规要求,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学深学透。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是关于学习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落得不实问题。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的立法精神、修订原则和具体规定,把贯彻实施《条例》上升到坚持两个维护高度来强化,组织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深入学习研讨,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不断增强维护党政同责权威的自觉性,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20211027日,在市政府八届56次党组会议上代市政府传达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精神,会议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立足“十四五”新形势,充分认识《条例》修订发布的重要意义;要把握新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条例》贯彻落实;要持续发力形成合力,真正达到预期效果。巡察整改以来,有序推进落实省贯彻《条例》实施方案各项重点任务,组织科室、单位及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集体学习《条例》2次,依托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等活动,进一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印发《条例》及有关释义400本、12325粮食监管热线宣传海报1000份,提高社会各界对《条例》内容的知晓度,引导粮食经营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增强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同时,结合秋粮收购等工作,严格监管、主动作为、动真碰硬,对域内粮食经营企业特别是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加大对粮食储存条件、质量检测等方面的检查力度,开展市级抽查17次,出动检查人数68人次,抽查企业63家,强化监管效果、减少粮食损失、保证粮食品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准确把握深化改革实践要求和提升法治建设效能有差距问题

一是关于干部队伍建设薄弱,人事相宜的用人导向不够鲜明问题坚持以干成事论英雄、以解决实际问题论能力、以高质量发展项目和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论业绩,加强对粮食业务科室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精准化选配和科学化管理突出粮食岗位专业职能,科学调整市粮食产业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借调的7事业编制人员回到粮食产业服务中心原岗位工作;挂职结束的室负责人到岗工作加强粮食人才培养,树立五个一工作导向、三个转变工作取向,明确做好工作十条”“四高一好工作标准,建设专业化粮食干部队伍,录用1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从事粮食工作,把德才兼备、综合素质好、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工作人员作为培养和选拔的重点对象,避免关键岗位出现人员断层。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是关于依法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查办涉粮案件的高压态势尚未形成问题。结合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释放大国粮仓强监管信号,常态化开展粮食执法培训,提升粮食购销领域一线监管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水平,确保域内粮食特别是政策性粮食管得住、管得好。全面提高粮食管理工作效能,加强人员管理,组建储备粮管理、流通统计、应急保障、安全生产、质量安全、粮食执法6个工作组,合理调配工作人员,切实压实工作责任;鼓励尚未取得粮食监督检查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加强业务技能学习,及时参加司法部门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扩大专业执法队伍。夯实履职基础,积极对接财政部门,结合新修行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补充完善相关处罚内容,重新向财政部门申领非税收入征收委托证,健全执法工作链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做好疫情期间六稳’‘六保粮油保供的常态化工作还不到位问题

是关于六保中要求的保粮食能源安全落得不实问题针对疫情等影响下可能出现的粮油市场价格波动、区域性封闭物资短缺等突发情况,编制2022年度盘锦市粮食应急供应演练工作脚本,进一步突出强化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综合保障等能力建设等内容,提升粮食企业保供意识及应急处置能力。依托社会责任储备承储企业,组织开展市级粮食安全应急保供演练活动,结合脚本拟定的突发事件背景,启动粮食应急保供预案,协调各方开展应急处置,有效提高了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应急供应网点管理水平和协同配合能力,进一步优化完善粮食安全应急预案体系。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是关于应急成品粮储备工作推进不够及时问题。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盘锦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会同市财政局、农发行盘锦市分行于202112月下达市级应急成品粮储备计划,并完成储备及验收工作,严格日常管理,确保应急成品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轮换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是关于粮油应急供应点网络建设重形式轻实效问题。印发《关于补充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的通知》,督导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强化日常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粮油应急供应网点库存、销售等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对库存量少、不能满足保供需求的网点,由属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督促整改,及时补充货源,不断健全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确保严重自然灾害或紧急状态时的应急粮食供应。按照合理布点、全面覆盖、平时自营、急时应急的原则,结合每个镇街设立1个以上应急供应网点要求,2022120日起,对各县区辖区内镇街粮油应急供应网点设置及供应情况逐一实地走访调研、比对筛查及时调整无库存场地、无稳定货源等不符合要求网点7。目前,全市53网点全部能够满足特殊时期粮油应急供应需求。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防范化解风险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一是关于部分债权债务、国有资产处置推进缓慢问题

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处置与资产配置有效结合,制定《市粮食产业服务中心闲置固定资产处置方案》,厘清闲置资产明细现状,本着应用尽用的原则,因技术原因确需淘汰或者无法维修、无维修价值的,或者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进行依规处置。截至目前,已将5老旧电脑进行置换,原有4台打印机已全部分配给工作人员办公使用。近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正在督促各市抓紧划归粮食检验职责,因机构改革闲置的27台(套)实验台及实验设备计划于年底前结合工作需要和设备情况重新投入使用。同时,对涉及账目重新进行梳理,清理存续的债权债务,明确相关权责人员,全力收缴应收款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212前完成。

二是关于安全管理有盲点问题。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2次,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及时处置安全隐患,加强对内部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单位安全稳定。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格的第三方机构中节能(盘锦)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含有强酸强碱的化学试剂运回企业进行妥善处理截至20211227日已全部运输处理完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是关于涉粮安全上下联动的监管机制有漏洞问题。增强政治敏感性,时刻牢记安全生产无小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切实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在监督检查涉粮企业储存安全和安全生产方面,强化对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督导,完善上下联动的监管机制,健全全市粮食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市县(区)两级24小时信息畅通印发《盘锦市粮食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健全全市粮食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完善应急准备,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粮食行业生产安全。强化日常部署,实现两个安全的常态化监管印发《关于印发盘锦市粮食行业冬春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安全储粮日常监督事项清单及办事流程的通知》,要求县区在两节、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全面排查粮食企业安全隐患。3个月以来,定期组织县区对粮食储存、加工、物流企业进行安全排查,共发现安全隐患72处,针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下达粮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反馈意见书26份,要求企业限期整改。现阶段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政治担当还不够,履行涉粮管理监督职能有缺失”方面

1.承接粮食管理职能还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关于发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牵头部门的统筹作用不明显问题为全面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省、市保障粮食安全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提高区域性粮食安全保障水平,202227日,印发《关于调整盘锦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名单的通知》,对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调整更新,为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工作沟通夯实基础。增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作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牵头部门之一的责任意识,强化对上沟通协调和对下考核指导,依托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常态化协调机制,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落实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有关要求,不折不扣、高标准地完成好粮食系统承担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目前,2019年本部门牵头的未出台保障粮食安全市级规章制度或相关文件5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是关于统筹推动数字科技助力粮食行业转型发展的谋划站位不高问题。结合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追溯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我市粮食质量管理,全面保障粮食质量安全,印发《盘锦市粮食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试行)》,督促域内企业做好质量信息登记和档案管理。印发《盘锦市粮食行业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健全应对突发较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积极应对、及时控制较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2021128日至9日,组织开展盘锦粳稻保质储存技术规范、盘锦大米加工技术规范两项地方标准培训,邀请省专家对粮食储存、加工过程中如何保障质量品质进行系统讲解,进一步提升了域内大米加工企业粮食质量安全意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执行上级法规政策有偏差问题

一是关于落实粮食管理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不规范问题。全面落实粮食管理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结合粮食收购企业备案工作实际和县区基层执法人员变动情况,对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更新调整检查对象192家次、新录入执法检查人员12。结合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新实施的《辽宁省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等法规,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调整2021年度秋粮收购监管工作相关进展情况,已于20223月通过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是关于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要求不彻底问题。有效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严格执行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开展2021年度盘锦市收获稻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收获期间在田间、农户、乡村晒场等场所采集稻谷样品,并对国家规定的主要质量指标进行检测,分别于202112312022310日将稻谷质量调查情况通过网站和盘锦日报发布。按照省粮食企业在线备案工作要求,指导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推动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备尽备,降低经营准入门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粮食市场良性发展截至目前已在线备案粮食企业202家,基本实现全覆盖。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树的不牢问题

关于为耕者谋利,保护农民利益还有盲点问题结合秋粮收购监管工作,加强对粮食企业收购过程中执行明码标价、检测仪器等国家政策法规要求事项的督导,加大对打白条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打击力度,强化对压级压价、不规范执行价格公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提醒和纠正提高企业遵规守纪、诚信经营意识。目前市级抽查63家企业中发现个别企业存在粮食统计台账记载不规范现象,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同时,全市已办结12325粮食监管热线国家转办投诉举报3件,有效维护了举报人合法权益。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深入,防范粮食购销领域廉政风险还有不足”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树得不牢问题全面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党组引领、各党支部支撑作用,形成《关于贯彻落实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政治担当。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相关粮食工作人员专题学习10起全国、8起省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时刻做到警钟长鸣。2022113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突出问题导向,领导班子及相关成员对照巡察发现问题主动认领,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是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薄弱问题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内部管理,2021123组织全委观看粮食购销领域腐败案件警示教育片,强化警示教育,增强敬畏意识、严守法治底线20211215委党组传达学习《省粮食和储备局关于认真学习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强全省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巡察整改要求,重新梳理部门和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清单8明确廉政风险点26个,其中高风险13个、中风险9个、低风险4个,并逐项列明防控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粮食专项资金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从根本上保证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已对2019专项资金重新进行分科目核算,防范专项资金使用风险,提升财务管理质量,构建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并长期执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是关于违反《现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问题。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现金管理条例》1,提高机关和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规范日常管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杜绝再次出现直接以现金拨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关于项目补助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缺位问题。组织退还项目补助资金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给予1人行政警告处分,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第一种形态处分相关人员。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事宜督导相关负责人员和财务人员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不出现类似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是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补助款仍有发生问题。组织退还违规报销差旅费。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给予1人行政警告处分,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第一种形态处分相关人员。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事宜,督导相关负责人员和财务人员加强财务报销票据审核,规范履行报销程序,确保不出现类似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保持工作劲头、固化整改成果,以最强担当最实举措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经过3个月集中整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委党组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巡察的时间是有限的,成果的固化是无期限的下一步,委党组将坚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抓紧对现有的制度规范进行健全完善,找准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领域的监管漏洞和盲点,把巡察成果转化为粮食监管长效机制,力求取得持久性成效。

(一)全面加强党对粮食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好委党组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方面的重要作用,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论述和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持续加强委党组对粮食工作的领导,确保粮食安全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二是完善监督体系。强化一岗双责落实,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持续发力,加强对粮食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与粮食工作同研究、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坚决遏制粮食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梳理排查粮食工作廉政风险点,加强粮食领域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坚决不踩红线、不闯禁区。

(二)不断提升粮食管理能力和水平。紧紧围绕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聚焦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我市粮食工作规范管理体系。一是完善顶层设计。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定位出发,把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同建设粮食储备集散中心和精深加工基地的发展目标结合起来,加快推进规划编制实施,为保障区域粮食安全、推动全市产业发展提供政策引导。二是补齐制度短板。结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辽宁省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省即将出台的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应急供应预案等系列政策文件,抓紧完善我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应急供应预案,强化组织实施,提高粮食工作保障能力。三是加强粮食行业管理。继续把政策性粮食特别是市级储备粮油作为监管重点,加强政策性粮食收购、存储、销售全过程监管,强化粮食流通领域的质量、安全管控,构建保障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

(三)继续加强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切实履行监督检查工作职能,确保粮食各项法规、政策贯彻落实。一是完善市县(区)两级粮食监督管理体系。督促县区健全完善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机构,充实执法检查工作队伍。二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业务学习培训,突出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粮食流通政策和具体业务,开展案例教学,全面提升监管人员执法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粮食执法联合互动机制,形成监管督查合力。

(四)研究创新粮食管理举措。坚持常态化检查与信息化监管相结合的方式,保障执法效果、提高执法效率。一是强化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技术手段和科技支撑。充分利用粮安工程智能化信息系统,分类分步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为政策性粮食库存日常监管、随机抽查等提供信息支撑。二是进一步强化粮食宣传工作。扎实开展世界粮食日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运用两微一端等现代化媒体手段进行日常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内容12325粮食监管热线的知晓度,引导粮食经营主体依法诚信经营。

特此通报。

 

 

 

                    中共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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