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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城市集中供热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24 浏览次数:57917

(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召开城市集中供热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上午9:30。

地点:瑞诗酒店七楼贵宾厅。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调整范围

盘锦市城市集中供热终端销售价格,包括居民供热终端销售价格和非居民供热终端销售价格。

(二)价格调整具体情况

根据对全市供热企业近三个自然年度(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城市集中供热价格成本监审结论,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供热行业发展需要、社会承受能力、价格水平等因素,按照“居民供热保本微利、非居民供热合理补偿成本”的供热价格构成原则,采取按照建筑面积收费的方式,核定居民供热终端销售价格为26元/平方米,非居民供热终端销售价格为31元/平方米,综合平均下调2元/平方米,综合调价幅度-6.86%。

(三)执行时间及范围

调整后的价格自2024年下半年供暖季开始执行,执行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城市集中供热企业的居民供热终端销售价格和非居民供热终端销售价格,执行期间如国家、省有新的政策规定要求则从其规定。

三、听证人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听证人名单(3人)

王德全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  彪    市发展改革委价费管理科科长

吴宁宁    市发展改革委成本调查监审局局长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29人)

1.消费者(14人)

王  波    盘山县市场监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李  丽    双台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

孙  鹏    自由职业

张诗悦    自由职业

赵学芳    退休职工

王秀华    退休职工

梁秀梅    退休职工

蔡雨祥    退休职工

王世奇    退休职工

李迎新    辽河油田职工

王  帅    兴隆台区文旅集团工作人员

王彦凯    个体工商户

李  莹    退休职工

段继明    中国移动辽宁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职工

2.经营者(3人)、利益相关方(2人)

潘卫岗    盘锦广田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  强    盘锦润电热力有限公司总经理

韩  磊    盘锦房产供暖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刘  榴    盘锦辽河水务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处处长

单宝文    辽宁君翔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3.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

侯德生    辽宁泰来律师事务所主任

罗惠玉    辽河油田燃气集团公司信息自动化管理科科长

4.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6人)

李  倩    市委政法委维稳科科长

赵健明    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

王绍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科科长

王智豪    市司法局科员

刘  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员

葛丹丹    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5.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人)

胡  艳    辽宁兴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注册造价师

王媛媛    辽宁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旁听人

刘  爽    市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副主任

王品月    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科员

郑一凡    市就业和人才发展中心工作人员

(四)新闻媒体

王  双    市融媒体发展中心盘锦日报记者

四、参加听证会报到方式

听证会参加人持会议邀请函、旁听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新闻媒体记者持记者证,于2024年10月10日上午9:10前准时进入会场。

特此公告。

 

 

 

                                           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4日